中新网12月25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5日发布公告称,根据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*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的公告》(税委会公告〔2019〕8号),*批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清单将于2020年12月25日到期。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,对上述商品延长排除期限。
公告内容如下:
对《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》所列6项商品,税委会公告〔2019〕8号规定的排除期限延长一年,即自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2月25日,继续不加征中国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。
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二次排除延期清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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